「微網誌(MicroBlog)」這個網路上的全新名詞,記得早在2007年就已經聽過了,當時有不少部落格圈的朋友都在玩「推特(Twitter)」,所以我也跟著玩玩看,當時雖然對「微網誌」有點一知半解,不過隨著「玩」的時間愈來愈久,對於這種特殊的網路社群,也多少有一點了解,不過由於Twitter一直沒有中文化,因此對於阿祥身邊的「網路輕度使用者」(例如小瑜)來說,想要上手實在有些困難,即使硬拉進來「玩」Twitter,通常也都是淺嚐即止。
在當時除了Twiiter,後續也有幾個與Twitter類似的微網誌服務跟著推出,像是台版的Twitter「巴布(Buboo)」、以及後來被Google買下的「Jaiku(有網友取名為「宅窟」)」,都是和Twitter形式很類似的服務。不過就像大多數人對推特「比較有意見」的地方-Twitter比較難形成「多方討論」(這一點其實Jaiku算是改進了Twitter的缺點,只可惜沒辦法像Twitter一樣,形成一股風潮),這也許和台灣網友的使用習慣相違吧?Twitter感覺上有點像是十年前相當流行的「聊天室」,在一個公開的場合中,你一句、我一句,想要互聊的人,直接在發言前加上名字,讓對方辨識,除非另開私聊,否則聊天內容都是公開的,只是差別在於,聊天室的對話內容是不會被保存下來的,但微網誌會,也因此微網誌除了對話,也具備有「彙整資訊」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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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我從udn數位文化誌所看到的。
文章的標題看起來蠻吸引人的,網路文學,一種因為網路而產生的文章分類方式,台灣最紅,也最先紅的莫過於蔡智恒的「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連我都買了一本回家 看),不過到了今天,書店裡有多少從網路跳出來的作家所著的作品,連我都數不清楚了,就如同作者所說,過去大家對於網路文學的那份熱情似乎慢慢被市面上類 同的「網路文學」給淹沒了…就像過去一窩蜂流行的東西一樣,失去新鮮感後就被人冷落了。
這篇文章的作者或許只是表達自己對「網路文學」的感想,也許觀點上有些朋友會覺得過於偏激,但我還是覺得值得一看,讓大家看看不同的觀點,提供新的思考刺激。
全文轉載自udn文化誌
網路文學,沒落中?!
‧聯合新聞網 2005/04/12
一九九九年時興匆匆地寫了連載的專題報導,宣示新文類「網路文學」的時代已然來臨;不過是六年後的現在,我卻已經要悲觀地看壞網路文學了嗎?
【王蘭芬】
實體書市中的出版社登上舞台,「大人」開始參與這塊原本看起來是「小孩子隨便玩玩」的世界……
一九九九年時興匆匆地寫了連載的專題報導,宣示新文類「網路文學」的時代已然來臨;不過是六年後的現在,我卻已經要悲觀地看壞網路文學了嗎?
蔡智恆《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於一九九八年在網路上的誕生,打響了網路文學的名號,從此「網路小說」成為華人世界一個新的熱門文類,流風所及,不僅台灣,連大陸、香港、馬來西亞和其他世界各地的華文使用地區,都有人在讀網路小說。
那 是一個對於有心創作及喜歡閱讀不同以往小說的年輕人而言,很美好的年代。BBS的小說板上,生澀的寫手孜孜不倦地創作著一個又一個雖嫌不夠成熟、但的確是 充滿感情的故事;而讀者更是不吝於給予熱烈回應與鼓勵。那時候還沒有人因為寫網路小說而成為活躍媒體的名人,也沒有人因此賺進數百及上千萬。
二年之前的網路小說,寫的人單純是被創作的渴望所驅動;讀的人則只是想閱讀好看的故事。
但 這之後,實體書市中的出版社登上舞台,「大人」開始參與這塊原本看起來是「小孩子隨便玩玩」的世界。於是《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出版成書,兩岸熱賣了上百萬 冊,蔡智恆紅了,接著藤井樹也紅了,還有各式各樣掛著網路小說頭銜的書本和作者連帶著也都小紅了。不但人紅書紅,有些人的收入也開始令人眼紅了。
這時,BBS的小說板進入了戰國時代,湧進了大批不再那麼單純只是為了分享故事而寫的寫手,讀者也開始覺得自己的喝采具有「使某人致富」的力量,因而有些人變得小心翼翼、甚或尖酸刻薄起來。
出 版社更是不分好壞,只要投稿者高舉網路小說大旗,一律搶著出版。讀者對於網路小說初期是有著新鮮感的,但漸漸覺得故事類型與內容重複性太高,那川流不息的 出版量和千篇一律的封面設計更是教人看了就煩。台灣讀者還算是煩得慢的了,大陸的網路文學熱短短兩年就燃燒殆盡,人人喊打。
這一兩年來,網路小說的作者逐漸發展出「據地為王」的發表形態。大家不再像以前那樣天真無私地在BBS的公共故事板上發表作品,而是各自開了「個板」、「私人部落格」、「個人網頁」,在自我小小天地中發表作品、餵養私人粉絲群。BBS的故事板,冷冷清清。
對我來說,這種發表形態就像是品牌不選擇在101大樓或SOGO設櫃,而是在自己家裡開工作室販售一樣。覺得這樣一來,網路小說最初的分享、爭豔、百花齊放的精神已然不存,只能算是個人工作室開設了網路交易系統那樣,或許有它的好處,但少掉了聚集人氣與隨意逛街的樂趣。
而最初網路小說的一鳴驚人,不就正是因為它的隨興與人氣嗎?
實體書店中的網路小說或許還擺滿一整個書櫃,色彩繽紛。但對我而言,網路小說那曾經激動我使我感動的什麼,似乎越來越快地正在消失中。
【2005/04/12 聯合報】
我覺得這篇文章蠻不錯的,對於想研究Google發展歷史的朋友,算是入門的文章吧!
Google成功的地方,我個人覺得是他們很精準的掌握使用者的需要,並給使用者想要的東西,其他不需要的東西一概不加諸於使用者身上,因此我們在使用 Google時很輕鬆,很直覺的操作, 在很快的時間找到需要的資料…簡單、便利,我想這是Google最大的便利,也是為何Google有眾多支持者的原因吧!
本文轉載自UDN數位文化誌
Google的崛起與擴張
‧線上作家 2005/05/05
在短短六年之內打敗所有對手,獨佔搜尋引擎鰲頭的Google,到底有什麼能耐?
作者:張俊盛
電 腦發明之初,就有人想用它來搜尋資料、下西洋棋、翻譯。其實,人類編製目錄、目次、索引來加速尋找資料,已經有4000年的歷史。直到1970年代初,才 開始使用數位化的方式儲存、搜尋資料。起初,搜尋資料的需求不高,僅整批式的支援儲存、索引,可以集中查詢書目資料,包括書籍的標題、作者、主題、關鍵詞 等。這門學問就叫做資訊檢索。1970年代末,終於出現了執行分時作業系統的電腦,以及查詢內文的技術,也就是所謂的全文檢索,從此,全文檢索和資訊檢索 兩門學問就被畫上等號。
1962年傳播大師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在《古騰堡星際》書中使用了「世界村」一詞,也精確地預測了電子媒體將帶領我們進入通訊無障礙的世界,正如印刷術讓我們變成著重視力的 「古騰堡人」。然而,即使麥克魯漢也無法想像,在1969年12月網際網路誕生後,世界村更進一步變成訊息完全導通的網路社會。接著1989年,伯納斯李 (Tim Berners-Lee, 2004年英國風雲人物獎得主)發明全球資訊網(WWW)並將程式捐出。他的捐獻,消除了網路發展最大的障礙。人類天生就有傳播本能,用HTML透過網頁 公佈資訊又出奇簡單,諸多因素使網路上的資訊飛快增加。歷史學家麥克尼爾父子從WWW得到靈感,在2003年把文明發展歷程,寫成《人類文明網》。全書用 「網路」的概念,貫通全世界的古代史、近代史,甚至今日的科技社會。
在虛擬的網路上,我們更迫切需要4000年前那樣的索引。不久後,美國「數位設備公司」的研究小組,在1995年發明了所謂的網路蜘蛛(Web spider)軟體,「網路資訊系統」於是焉誕生,名字就叫AltaVista。 有別於先前的集中式書目資訊系統,AltaVista的蜘蛛會自動爬行於網頁間擷取網路資料。這個最早知名的搜尋引擎,在1995年12月15日正式上線 後,到訪人次在三個星期之內,由每天30萬次,跳升為200萬次,其間服務的品質並沒有明顯降低。AltaVista成功地整合了網路蜘蛛的創新技術,和 網路時代前的資訊檢索技術,包括字根處理、關鍵詞檢索、布林邏輯,以及透過向量空間模型(部份關鍵詞比對)的查詢排名(見〈比Google厲害的搜尋引 擎〉);見證了科技的革命性力量,從此搜尋引擎成為圖書館的最大敵人:資料隨手可查,大家會不會越來越不上圖書館?
電腦CPU的處理 速度依照摩爾定律每10個月倍增;網路上的資料,也同樣持續以可怕的速度增長。英國布來頓大學的基加瑞夫(Adam Kilgarriff),在中央研究院2004年的暑期課程中指出,每隔10年,語言研究的語料庫就增大10倍。由此觀之,搜尋引擎能涵蓋的資料範圍,能 否趕上網路上資料的成長速度,成為新的挑戰。1998年時,NEC公司的勞倫斯(Steve Lawrence)在《科學》雜誌上撰文指出,由隨機取樣驗證的結果顯示,當時網路的大小約是3億2000萬個網頁,但是AltaVista只抓到其中的 一部份。許多人認為後來推出的搜尋引擎(如Northern Light)涵蓋範圍較大。於是,網友的三千寵愛不再,AltaVista的優勢地位,被Northern Light逐漸侵蝕。Northern Light的風光日子也不長,今天大部份的人已不復記憶。數位設備公司早己經被康柏電腦併購,而康柏又被惠普併購。
AltaVista 引領一波波的網路明星。網路革命的浪潮也席捲全球,各國各種語言的搜尋引擎,紛紛出現,百家爭鳴。但是全球化的趨勢,讓局限於單一地區的搜尋引擎,盛極而 衰,歸於一宗。搜尋引擎的競賽,最後的贏家是布林和佩奇,兩個美國史丹佛大學博士班學生。他們放棄學業,專心自創公司,並傳奇式地經營出家喻戶曉的品牌 Google——網際網路發明以來最革命性的典範。之後種種,已成歷史,大家想必都耳熟能詳;但是,或許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以下容我們來解讀 Google。
Google的顛覆與創造
Google的成功絕非偶然。它顛覆傳統的思考,改寫了資訊檢索的金科 玉律,創造出新的價值。Google為網友創造的新價值在哪裡? Google又有哪些特色呢?首先,Google 是史上蒐集網頁最完整的。儘管有再多的人,警告大家網路資料雜亂不可靠,但莫瑟定律(Mercer’s Law)說:「資料多就是好。」(More data is better data.)2005年2月16日,Google已蒐集整理了80多億個網頁,更精確地說是80億5804萬4651頁。回想一下,七年前網路才只有3億 個網頁!Google是如何做到這種其他搜尋引擎做不到的事?除了高科技外,還有密集資本!可以簡單用硬體處理的事情,Google就不費力於軟體上。因 此,Google在2000年充份利用創投資金,裝了6000多部紅帽Linux伺服器(現在想必更多)。這些分散世界各地的螞蟻雄兵,以最有效的方式蒐 集資訊、處理查詢。對近百億的網頁,Google能以少於一秒的反應時間篩選,要服務全世界每天上億、每秒上千次的查詢,這真的需要有點執行力。
Google 的第二個特色,在於洞悉網路使用者迫切需要的是「精確性」的精髓。在資訊爆炸、節奏加快的網路時代,Google不用空間向量模型(容許部份比對符合的查 詢結果),而用精確搜尋(完全符合),這顛覆了傳統上重視齊全,而不重視搜尋結果精確的想法。同時也呼應了Google「慢不如快」以及「資訊恆增」的兩 個信條;研究也一再顯示,使用者通常只看回傳的第一、二頁,10~20筆資料而已,精確性和排名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Google查詢 結果的首頁簡約,但有用的資訊幾乎都在第一頁的前幾名。Google顛覆搜尋,讓搜尋不再只是關鍵詞比對。透過專利的網頁排名(PageRank)技術, 越多網頁所連結到的頁面,顯然越受重視,應該排名在前。網頁上一筆筆的超連結,就像一張張選票,票選出最有價值的網頁,體現了Google第四信條「網路 民主」:越多網頁所連結到的網頁,其資訊越符合使用者的需求。「網頁排序」技術顛覆了傳統搜尋引擎依賴分析網頁內文字的排名方式,讓單一網頁的作者很難操 弄網頁內的文字與超連結,影響自己網頁的重要性排名。
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2004年的美國總統大選,有人拍紀錄片攻擊尋求連任 的布希,有人製造許多寫著“miserable failure”的網頁,並且把超連結指向白宮的布希頁面,結果就是:用Google查詢“miserable failure”,排名第一的果然就是白宮官網的布希介紹。
Google炸彈:只要在Google查詢列鍵入”miserable failure”,出現的第一筆資料是美國白宮的布希介紹。

選 舉期間,這成了世界性的大新聞。在2005年2月15日再次查詢,排名第一的還是指向布希的傳記網站,第二名正是拍紀錄片911攻擊布希出了名的導演麥可 摩爾的官網,第三名是BBC新聞對Google將“miserable failure”連到布希官網事件的報導,第四名連到著名的「搜尋引擎觀察」(Search Engine Watch)評論網站,這個網頁譏笑Google被整,說那才是Google的慘敗(miserable failure)。其實平心而論,這些都瑕不掩瑜,不妨害絕大多數人、絕大部份時間的查詢。這也解釋了為什麼Google放著“miserable failure”不理,讓它愛怎麼查詢就怎麼查詢,愛怎麼排名就怎麼排名!
Google的另一個特色,是外表上的極簡主義與內涵上對 核心價值的專注。過去搜尋引擎公司,都想要討好所有人,滿足各種的資訊需求,因此裝扮成像賣雜貨的「入口網站」。小小的網頁內塞滿新聞、雜誌、搜尋、廣 告,五花八門的介面令人眼花撩亂,不知道要眼睛看哪裡,滑鼠點哪裡,鍵盤打什麼。 Google獨樹一格的首頁極端簡約:白底、紅黃藍綠的公司標誌,加上輸入查詢的長條框框,幾乎就沒有別的東西了。首頁雖簡約,背後卻是專精於蒐集、整理 近百億網頁的創新技術。
很多人不免要問:「Google這樣的免費服務,如何回收成本?」除了很多入口網站高價請Google代為提 供搜尋服務外(誰說這些網站不是在養虎為患呢?),最近的「論字廣告」(AdWord)和「感知廣告」(AdSense)也為它進帳不少。論字廣告的創意 在於將每天上億個回傳的畫面,以查詢字分組來賣廣告空間。邊欄的廣告低調不礙眼,提供非常簡單的付費機制,讓任何人只要有信用卡,就可以在Google邊 欄刊登廣告。廣告費並不以時間或空間計算,而是以使用者點擊論字廣告多寡,論次計費。而感知廣告則是一種機制,能容許Google把自己網站的廣告,轉包 給其他下游高流量合作夥伴的網站。若說「論字廣告」是三贏的網路廣告創舉,「感知廣告」更是Google、廣告主,廣告轉包商與使用者四贏的好點子。
Google的文化和次文化
Google 的企業文化反映在它的任務和理念。Google自許的使命不小:組織全世界的資訊,為全世界所用。Google擁有10大信條(見左方〈Google的 10大信條〉),而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是「為善棄惡」。在會計弊端、內線交易頻傳之際,這不啻是暮鼓晨鐘。我特別鍾意於第九信條「嚴肅不拘謹」,代表了 Google的輕鬆、不拘泥、幽默感。這點從Google的首頁可以窺知一二,每逢節慶或特殊活動,Google的標誌,就變裝成應景的趣味圖案,令人會 心一笑。《財富》雜誌對Google的專訪寫到,Google公司的氣氛就像美國大學校園的學生社團,有點亂,但瀰漫著不安的創造力。Google公司的 政策更讓所有人每星期保留一天,在指定工作之外,做自己最想做的專案,如果證實可行,公司再把它列為正式專案全力推動。如此可避免抹煞個人的創意,也讓 Google這樣的大公司,有股前衛、實驗味。最令人會心一笑的,是Google網站竟然有一則徵才廣告,工作地點,信不信由你: Google的月球研發中心。
Google對當代生活、社會的滲透,不容小覷。報載德國新編的辭典中,已經加入“google”,意 思是「上Google網站查資料」。Google獨特的風格,自然引來一堆愛慕者,幾乎形成一種次文化現象。無數瘋狂的Google玩家和使用者製作 Google的部落格 (blog)、新聞傳真,討論Google文件載明的功能和隱藏的功能,寫Google遊戲軟體(Google Whacking)。最好玩的是,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的安東尼(Antoni Chan)還花一年的時間寫了2500行的CGI程式,讓Google的操作,完全顛倒,變成由右至左。Google竟然成了Elgoog(http://www.alltooflat.com/geeky/elgoog)。連輸入也不例外,例如要查bank一字,你必須由右至左打入knab。美國歐萊禮出版社還把這些Google玩家的攻略及密笈,彙整成一本書,就叫做Google Hacks。
Elgoog:熱愛Google的玩家撰寫的程式,讓Google的操作完全顛倒。

2004 年11月18日,Google推出了回饋學術界的Google Scholar搜尋引擎測試版,專攻學術與專業資料上的搜尋。搜尋內容取自論文,期刊、書籍、預行刊物(preprint)、技術報告等。配合研究人員的 需求,搜尋結果依照文章的學術價值來排名,參考因素包括內文、作者、出版者權威性、引用次數等,和原版Google的網頁排名完全不同。例如,查詢 “human genome”(人類基因組),Google原版會回傳約714萬筆結果,排名在前的幾筆都是機構首頁,包括美國能源部、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生物資訊中 心等,到了第20名前後才出現刊登於《自然》、《科學》的相關文章。相對地,Google Scholar只回應39萬筆結果,而排名的前10名幾乎都是在著名的《自然》與《科學》上發表的文章。除文章連結外,Google Scholar並標示引用次數、引用者連結、網頁搜尋連結(可進一步搜尋作者、文章相關資訊)、圖書館搜尋連結(限書籍、書評),點擊就可以查詢目前所在 地附近,藏有此書最近的圖書館(目前限美加地區)。如此貼心的功能,我們夫復何求。
Google不斷擴充版圖,推出的服務與工具,幾 乎個個都令人驚豔。Google在擴張的路上難免碰到一些石頭,但更多的是共生的合作夥伴。在搜尋服務上,Google自然會和雅虎以及微軟的MSN Search競賽。在數位典藏上,亞馬遜書店也是有企圖。連出版化學摘要書目資料庫的巨人:美國化學學會也告上Google一狀。耐吉不滿Google居 然把“Nike”四個字母當成AdWord賣給其他人,也告上法庭。Google的大策略是併購與共生,目前已經併購了提供衛星影像的KeyHole公司,並和MapQuest、WiFinder多家公司、機構合作。
2004 年,Google股票首度公開發行,在網路低迷的氣氛下,仍然氣勢如虹,創出新的熱潮。為了公開發行股票,Google聘請了前 Novell執行長施密特(Eric Schmidt)擔任執行長,任務是在股票上市前後,想辦法在搜尋引擎之外,讓公司獲利成長。施密特指出,過去很多人錯過了投資Yahoo!、eBay的 機會,現在更多人錯過Google,都是媒體沒有好好深入報導之過。他在接受《財富》雜誌的專訪時說:「全球許多公司有驚人的獲利實力,這完全是因為它們 突然跳脫出局部的市場,一下身處全球的市場。Google服務的全球市場,是由很多這類小公司所構成的微型市場聚集而成。微型市場可以聚沙成塔,變成很大 的市場,想想看全世界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合起來的光景。」《財富》雜誌的記者很好奇,Google光靠許多小公司的廣告,能不能繼續發展。施密特透 露Google的新策略也不放過名列《財富》雜誌前10、20、50、100大的這些公司,採取的方法就是把大公司內的許多小部門,全部抓到手。
Google的創新,不限於資訊技術,像論字廣告、感知廣告的創新商業模式也是可圈可點。Google的策略聯盟少了點企業界割喉氣息,多了點生態的共生與平衡。Google接下來的10個創舉是什麼?我們且拭目以待。
【本文原刊於《科學人雜誌3月號》】
之前我就知道,學弟小鎖正 在做的論文,是有關於Blog的使用者行為的主題,我也曾經前往他的Blog看了不少相關文獻,我認為這是一篇相當值得Blogger們關注的論文,最近 他的網路問卷開始起跑了,希望各位關心Blog發展的使用者們,無論你是Blogger,或是喜歡逛Blog的遊客,都可以到這裡來幫助這個研究的進行!
P.S. 研究者Lock還很用心的做了三種不同size的小貼紙,需要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哦!

這篇文章是從聯合理財網所看到的,感謝網友HH Yang的提供。
這 篇文章是由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所長劉江彬博士所撰,曾經關心過這件事情的朋友可以花點時間看看,雖然說目前Super Shuffle尚未上市,原公司也以修改原始產品外觀作為下檯階的理由,不過從整件事情的始末來看,Luxpro這家公司投機的心理,真的讓他們自己受到 很大的打擊…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們已經達成「出名」的目標了,只是結果不如他們預期,這也值得國內其他廠商借鏡。
在消費性電子產品愈來愈重視「時尚」、「流行」的趨勢帶動之下,產品設計對於消費電子廠商的重要性與日俱增,希望國內廠商有一天也能走出國際,創造出屬於台灣的設計風潮…
(後記:消費者不是傻子,也不是瞎子,我們要的是設計的「精神」,而不是仿冒得唯妙唯俏的膺品!不要以為消費者都不看新聞…切記切記…)
以下文章轉載於UDN聯合新聞網
謹慎處理國際性智慧財產問題
■ 劉江彬
3 月中旬,全球規模最大的德國漢諾威資訊展(CeBIT 2005)揭幕,台灣以777家參展廠商再度蟬聯世界第一。這些廠商之中,唯獨一家連續數日成為各國媒體關注的焦點。走出去是件好事,但被媒體稱為露骨的 剽竊(blatant rip-off),卻令人難堪,原來該廠商展出的數位音樂播放器Super shuffle,與美商蘋果電腦甫於元月發表的iPod shuffle外觀幾乎一模一樣。
Super shuffle事件所涉法律問題
報 導指出,在展場上公開展示的Super shuffle產品,硬體規格、外觀設計、體積、功能介面,甚至平面印刷品,都與iPod shuffle及其廣告極為相似,展覽期間已受到蘋果委任律師要求下架,此事件牽涉的智慧財產法律問題層次廣泛,以下分就著作權、專利、商標、與公平交易 等問題簡要說明。
以著作權而言,根據一般學理,保護僅及於該著作的表達,不及於其所表達的思想、概念等。蘋果的iPod系列廣告全球 一致,都以單色系背景、攜帶白色 iPod的黑色人物剪影(silhouette ),表達隨音樂起舞的概念。Super shuffle的平面廣告除採用極相近的表達方式,該公司董事長更承認想搭iPod的順風車,難以未接觸原著作為理由作為抗辯。
再以 專利來說,產品設計或造型確為專利保護標的,如我國的新式樣專利或美國的設計專利。iPod shuffle與Super shuffle兩者同為白色塑膠材質,機殼、耳機和正面的功能鍵造型幾近相同,重量同為22公克,後者除多了收聽廣播和錄音功能外,長度和厚度僅略多出 0.1公分和0.13公分。即使蘋果未就iPod shuf-fle設計或造型取得專利權保護,Super shuffle 亦不會因其近似而構成侵害專利的仿冒行為。
由於產品設計並非當然能獲得專利與著作權的保護,有些廠商乃尋求商標途徑以獲得保護,美國 商標法第43條第a項所規定的標誌(symbol),不僅限於文字或符號,還包括商品外觀(trade dress),以往判決考量因素為「固有區別性」(inherent distinctive)與經由廣泛使用而獲得「次要意義」(secondary meaning)之有無。我國商標法亦規定,商標得以立體形狀所組成,唯商標權保護以申請註冊為要件。
除上述方法,產品設計被仿冒, 尚可在我國尋求公平交易法(類似美國不公平競爭法)的保護,該法第20條第一項第一款即規定事業就其營業所提供的商品,不得以相關大眾所共知的他人商品容 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的表徵,為相同或類似的使用,同項第三款亦將未經註冊的外國著名商標,納入保護範圍。
國際展場是侵權蒐證場所
此 事件顯示,台灣部分廠商智慧財產觀念依舊薄弱,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加以智慧財產問題具有高度國際性,廠商在國際場合參展更須特別謹慎。以筆者的經驗而 言,國際高科技大廠常派員參觀展場,一方面觀察競爭者動態,一方面則對可能侵權的產品加以蒐證,一旦侵權成立,參展商品將成為實質證明。
因 此,積極培養智慧財產觀念,發展智慧財產管理能力,是國內廠商刻不容緩的課題,產品誕生前的規劃階段,即須擬定智財策略,內部的法務部門若無能力處理,就 得尋求外部智財專業人士協助。專利搜尋、專利分析、必要時的專利繞行等都算是標準程序,否則將如同衣不蔽體,動輒捲入智財爭議,成為被攻擊的目標。
此 外,廠商更應了解欲「搭便車」對象的訴訟歷史。以蘋果而言,該公司1998年發表重新定義電腦外觀的iMac,之後競爭者亦陸續開始採用主機螢幕一體與彩 色機殼的設計,蘋果乃於1999年底以產品外觀近似為理由,先後在美國、日本對大宇、Future Power、與Emachines提出訴訟,2000年初法院核發禁止銷售的預防性禁制令,當事人最終以和解收場,條件未對外公布。
加強智財管理與運用能力
尤 須注意的是,上述競爭廠商的產品,僅是乍看之下相似,實際上外觀仍有許多不同,和Super shuffle拿在手上把玩,都不見得能夠與iPod shuffle分辨的近似程度不同,換言之,此案若進入訴訟程序,前景相當不樂觀。事實上,廠商能在相近尺寸中整合更多功能,顯示研發能力不錯,卻缺乏運 用智財的能力,無法發揮智財的價值,實足令人扼腕。
廠商必須明白,相對於完美的裝置(perfect device),iPod的成功並不是在產品功能上競逐,而是在整個經營模式中,以硬體、軟體、服務三者結合提供消費者完整的產品(complete prod-uct),例如若非搭配iTunes音樂播放軟體的「自動填滿」功能,iPod shuffle外觀再吸引人,也絕難突破無LCD的障礙。若無法像Sony、三星等廠商以龐大資源複製整個模式,還可以夥伴身分建立合作關係,如iPod 的授權代工或互補性商品的生產。
此事件中,廠商專注對象為硬體本身,模仿了不完整的產品,卻未複製獲利公式,加以侵權風險可能招致之訴訟,將嚴重危害智慧資本中的品牌與商譽;反之,若以互補角度切入,相稱的設計將帶來加分效果,因利潤共享而創造雙贏局面。
Super shuffle 事件顯示,智財觀念的有無將帶來截然不同的後果,國內廠商不可不慎。
(作者是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所長,研究生楊孝先整理)
【2005/04/17 經濟日報】
其實這個議題,是我很偶然的在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的“真.三國無雙哈啦板”上看到的。
說 真的,我並沒有很仔細去思考過這個問題,但經過這篇討論的引發,讓我也不禁思考了老半天:是啊!大家所崇拜的、所喜愛的三國英雄,到底是真是假?之前不是 有新聞曾報導過,張飛其實是個書畫名家,擅工筆畫,長像英俊,女兒還是劉禪的皇后,而關公其實是個剛愎自用的庸才…這和大家對三國人物的一般印象大不相 同,不知道你相信三國志,還是三國演義?
我想還是三國演義裡的英雄人物比較浪漫,比較令人嚮往吧…?
對這個議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在網路上找到有關三國志與三國演義的網站和評論文章!我把相關聯結整理如下。
相關聯結:
網站部份–
三國志
國學網站-三國志:裴松注本(簡中)
三國志(簡中)
三國志目錄
三國鼎立
遠流出版:三國大本營
後甲國中洪慧貞老師:虛虛實實話三國
文章部份–
大紀元:《小敘三國史˙細說阿瞞事》
維基百科:三國志中記述的夷洲是否就是台灣?
維基百科:三國時期人物列表
《三國志》與《三國演義》周公謹角色及其創作研究
民國85年11月號光華雜誌:木牛流馬重現江湖
荊州之爭:《隆中對》的致命缺點
姜維,歷史對他的評價是不公正的
從草堂春睡到漢賊不兩立
三國專家20年研究發現:張飛是曹操的侄女婿
三國演義與史書不符之處
三國歷史與三國演義
龍虎網: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根本不是小说家?
我在城邦讀書花園看到了這篇文章。
薛良凱是我蠻欣賞的一位專欄作家,通常我都是在Download雜誌讀到他的文章。這一篇文章是他對‘電子書”這個其實不會很新的東西所提出的一些看法。
電子書這個東西,我大概從近六年前第一次接觸PDA時就同時發現的新玩意兒,這幾年來,我在PDA上閱讀過的電子書也是相當可觀,雖然說很多人不習慣用小小 的螢幕閱讀,但我算是其中的特異,我很習慣在PDA的小螢幕上“閱讀”,因為對我來說,小小PDA裡可以裝下大量的資訊,這樣的方便性是我喜歡閱讀電子書 的原因。
不過在電腦上看電子書,我個人覺得以目前的形式來看,還是比較難讓一般人接受,很多人看書並不是坐著,可能是躺著或是窩在沙發上,因此,問題會是在電子書的“載具”上,不過之前也曾看過的電子紙的技術,一旦普遍化了,相信電子書會更容易被人接受。
這篇文章的作者也提到了一些電子書的可能性:整合多媒體功能,打破傳統印刷的範疇,提高電子書的附加價值等,這都是電子媒體的優勢…
對這方面有興趣的朋友,不妨閱讀一下這篇文章!
本文轉載自:城邦讀書花園
薛良凱專欄 DRM,電子書殺手級應用出籠?
不知道你看過電子書或電子雜誌了嗎?先想像一下……
回到家中,打開Notebook連上網路,螢幕上彈出視窗告訴你「您訂閱的雜誌目前正在傳送中」,從下載比例5%到100%不過花了五分多鐘。「您要馬上閱 讀嗎?」是的,下載後馬上就可以開啟這本雜誌,而且不受到連線閱讀的限制,斷線後還是可以在搭捷運、坐公車或是客廳裡慢慢看。透過數位化的幫助,雜誌的呈 現擺脫死板形象,開始互動、點選,讀整本雜誌有點像在玩互動遊戲,就像你目前看這段文字的同時,背景正播放著Albert Pla的Qualsevol nit pot sortir el sol(請先想像這種輕音樂的氣氛吧!),不過,這好像離我們平常的生活習慣還有點遠。
紙張,並不是出版的唯一形式
「我喜歡紙張的香氣!翻起來書香四溢!」、「紙張又輕又薄,電子書重的跟石碑一樣!」、「紙張不耗電,可以保存很久,電子書想看還要打開電腦,好麻煩!」
未來出版真的是這樣慘澹嗎?回想一下現代印刷的歷史,如果從西方世界的古騰堡(Johann Gutenberg,1397?-1468)印刷術開始,也不過才經歷了六百年,在十五世紀中生活的人,應該也不是在一天之內把所有的羊皮書都丟棄,一股 腦兒都換成了紙張書。現在,不同的電子出版品也會是個開端,不斷感染與擴散使用者的經驗,紙張印刷品的數量勢必會逐漸縮小。
五年前樓下郵筒的廣告傳單,塞滿了各種大小單據,今天雖然還是有人往郵筒裡丟東西,可是就效益來說,似乎電子郵件更省錢、更省力氣,甚至更快。就拿網路家庭 epaper的電子報服務來說,截至2003年底,包含了278種無料的報紙可以訂閱,發行量達12,888,659份;如果是該網站的個人電子報,則高 達66,758種電子報紙,累積發行量是418,923,449份,這還僅是網路家庭的統計而已。這些多采多姿的數位出版,不是早就找到一條捷徑了嗎?
DRM是出版的魔戒
雖然電子報(或是垃圾郵件)大家早就看過了,但多數人應該還沒有看過電子書和電子雜誌。去年年中開始,數位出版已經悄悄的在美國與日本掀起一股炫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直被出版者(作者)擔心的著作權和盜版問題,終於有了小小的突破。
「DRM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位版權管理機制」是一種控制電腦檔案使用權的技術,保障檔案使用時會發生的安全問題。比方說Word檔案另存新檔的時候,可以在 「工具」選單中選擇「安全選項」,設定這份檔案的讀取權限,或是挑自己信任的加密技術,比方說以RC4的編碼原則將檔案內容弄成暗碼。之後,除非你輸入正 確的密碼,否則用駭客的方式也未必打得開這份檔案。
可以想見的,辦公室中的機密檔案會很喜歡這樣的設計,甚至於最好有「本資料將在 30秒內銷毀」之類的功能。目前的電子書,就廣泛的運用DRM的技術,控制電子書(別忘了,這個叫做「書」的傢伙,本質上還是個電子檔案)的使用者權限, 限制使用者列印、複製或傳遞。換一個方式來說,就是把原本隨便可以複製的電子書檔案,搖身一變成為受保護的資料,因為唯有保障著作物本身,出版社才能從銷 售中獲得利益,出版社也才有資金運作並出版更多的書。
底層技術相同,表現全然各異
從目前美國網路上風行的幾種出 版品來看,會看到「特化」軟體形式的極致發展,也就是這些電子出版品不僅外觀看起來與紙張版本排列相同,而且還刻意模仿實體出版品的使用習慣,不過探究其 底層架構,竟然都是以Adobe的PDF為核心技術。比方說以報紙出版品為主的Newsstand、雜誌出版品為主的 Zinio和以書出版品為主的Adobe Reader。
隨便連線上www.amazon.com就能買到大批電子書,這些書要不是 Microsoft eBook Reader,不然就是Adobe的PDF版本。對於使用中文的我們來說,Microsoft並不支援中文內容,所以這種格式下全部都是外文書(少數像是 雙橋有些解決方案),PDF還有一些渺茫的機會買到中文書。可惜這種格式看起來一點都不像書,反而像是「檔案」,開啟後就像Word檔一樣,不過對買好書 的人來說,價格便宜實在也非常划算!
我只能買電子書!?
現在市面上,已經很難買到歌手的「錄音帶」了吧?這幾年 出生的小孩,長大後恐怕要從博物館才會見到「錄音帶」,它所有的功能,全都被錄音筆、CD唱片取代。成本更便宜、更方便,再加上卡匣式錄音機愈來愈沒人買 後,反過來也讓歌手的最新專輯也不再考慮出「錄音帶」版本。假以時日,會不會書的命運也是如此?工具的推陳出新,把比較不好用的逐步淘汰,然後終於「電子 紙」取代了紙張。五年後,哈利波特第十五集,數位版本,檔案開啟後作者羅琳直接唸給你聽,隨「書」附上精采電影片段和「哈利探險小遊戲」,這樣電子書還能 不流行嗎?
相關聯結:
這篇文章是從UDN數位文化誌裡看到的, 我覺得蠻有趣的。
之前曾有一陣子我很瘋迷Linux,我曾經拿我的NB當作實驗品,在兩個星期內幫它灌上了Madrake Linux10.1、Fedora Core 3、SUSE Linux、Linspire、Java Desktop System……等等等的Linux套件。為什麼我會這麼做
?其實在玩弄這些Linux套件的當下我並不明白,但現在想起來,我大概是想找到另一個比Windows 更能讓我滿足“個人化”的作業系統吧…現在想起來蠻可笑的,但不可否認的,我覺得Linux的確給了我更大的空間去“玩弄” ,讓這個作業系統符合“我所想要的感覺”…可能有些人認為這不重要,作業系統只要穩定、順暢就夠了,其他有的沒的一點也不重要,但我想應該也會有人和我一樣,在找一個“屬於自己”的OS。
這篇文章主要說的是可攜性的軟體,甚至把這個概念帶到作業系統上面。
假使以後出門,只需要帶個隨身碟,然後隨便找一台電腦插上去,這台電腦就可以變成你所習慣的作業界面、可以執行你常用的軟體,等於把自己的電腦帶著走,這樣的感覺應該很棒 …
轉載自UDN數位文化誌
不僅自由,更要可攜
‧葉士昇 2005/03/08
從去年開始加入自由軟體的行列後,一直在思索一個一般WINDOWS系統使用者可能會問題。這個問題是「對於已經具備微軟系統使用基礎的使用者來說,甚麼刺激物可以引起他們使用自由軟體的動機?」
對 於這個問題,很多自由軟體的使用者會直覺回應「安全」、「程式碼開放」、「減少商用軟體的龐大軟體費用」不都是自由軟體的優點嗎?我也同意這一點,但是這 似乎都是說給懂程式、注重電腦安全與使用成本控制的使用者聽的。對於一般的使用者而言,他們處在WINDOWS環境已久,而且也已經熟悉如此的作業環境, 如果沒有必要,確實很難叫他們更改軟體使用習慣,因此除了上述這些理由之外,似乎需要更強的刺激物才能夠喚起他們尋求改變的需求。那麼「打造一個可以在任 何電腦(我指的是WINDOWS XP系統)運作而且專屬於個人的系統」如何呢?這個刺激物似乎就比較具殺傷力了,而且這個標題也頗令人心動不是?
仔 細來思考這個構想,雖然是從windows介面出發,但是也不乏培養使用者熟悉操作介面的意味,一旦使用者熟悉軟體使用介面,即使OS 有所改變,但是操作介面卻仍然不變,因此OS的變化對使用者來說來說,反而變成一個不是很重要的問題了!因此在這個假設中,跨平台的軟體設計就成了必須的 條件之一。
然而,如果只是跨平台的話,可能還是要牽涉到安裝的問題。對於一個對系統不熟的人來說,安裝可能產生的後果是不可預期的, 因為可能在測試完畢移除這些程式之後,也會造成系統的不穩定,況且需要安裝似乎也不是很符合「隨身攜帶的客製化系統」的定義(總不可能到每一台電腦都要安 裝一次吧!而且像一些公眾電腦,由於還原程式的設定,根本不允許安裝程式),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免安裝是最好的了!因此打造這種隨身攜帶客製化系統的第二 個要件就是要免安裝。至於儲存媒介的話,如果要存入一些設定值,又要能夠容納常用的程式,那麼隨身碟是個不錯的解決方案。
因此,回歸 這個構想的全貌,程式使用者必須設計出「適合儲存於隨身碟」「免安裝」「跨平台」的「自由軟體」才能夠達成此需求。以目前常見的一些可攜程式而言,雖然主 要還是以WINDOWS做為可攜程式的作業平台,但是設計者也都願意在未來的版本中嘗試作跨平台的設計,這也就是說使用者非常有機會將在windows平 台的軟體使用模式轉移至其他平台,當然這也包括了自由軟體平台在內。
以最近炒的很熱的FIREFOX瀏覽器為例,就有一位叫做 johnhaller 的程式設計者,將其改成WINDOWS平台下的可攜式程式(網址:http://johnhaller.com/jh/mozilla/ ),而這位仁兄的 豐功偉業還不僅於此,連最近很流行的RSS及電子郵件閱讀程式Thunderbird及行事曆軟體Sunbird還有網頁設計程式Nvu也都被改成可攜式 程式了!在這樣子的作業環境下,所有的書籤、瀏覽器相關設定、RSS新聞訂購、電子郵件及通訊錄、個人的行事曆,都可以置放在隨身碟內隨身帶著走,隨時隨 地都能以自己打造的網路工作環境來工作,這樣的消息怎不讓人興奮。至於對一些對自由軟體有疑慮的使用者來說,使用隨身碟中的免安裝程式並不會在自己的電腦 中產生任何副作用,在這種前提下,願意嘗試的意願自然也就增高許多,那麼不是也可以帶動自由軟體的推廣嗎?
而且不僅是自由軟體界,其 實連微軟本身也都有類似的行動,以MESSENGER為例,微軟所打造的WEB式 MESSENGER正是希望使用者無論到任何環境,透過瀏覽器都可以使用客製化的IM系統,和隨身碟可攜程式互相比較,其打造自我專屬作業環境的意圖可以 說是非常相像的。
或許也會有讀者質疑,那麼只要將軟體網路化就可以了阿!幹嘛還要使用隨身碟。關於這個問題,我自己的思考是使用隨身 碟是為了確保作業的可靠性,使用隨身碟時即使在沒有網路或是網路故障的情況下我們照樣可以工作,而儲存的資料也不至於因為網路故障而無法存取,這就是我指 的可靠性所在,當然最好的話還是要養成時時備份的習慣,請記得,沒有一種儲存媒介是絕對安全的。
在這樣的思維下,可預見的是,未來的 程式設計發展會逐漸向可攜性靠齊,而在這股浪潮中,自由軟體如果也能帶入可攜的成分,相信更可以讓自由軟體推廣的更加順暢。而在自由軟體之外,如果我們不 去計較作業系統的差異,而單純以實用性來思考,有一些免費且免安裝的軟體也是不錯的選擇,在我的隨身碟中除了上述的Firefox、 Thunderbird外還使用了管理記憶體的Framxpit、多媒體播放的MediaPlayerClassic、影像處理用的Photocap、瀏 覽多媒體檔案的Vix以及畫面擷取用的Wincam、狂龍工作室撰寫的自動關機程式等程式。透過這些可攜式程式的協助,一般性的工作都可以在不選擇電腦的 情況下,依據自己的工作習慣來完成,無疑的也間接達成以往「行動辦公室」的構想。如果您是一個走動式的電腦使用者,又懶得帶一些沈重的裝備,那麼這個隨身 碟加上免安裝軟體的解決方案無疑是您極佳的選擇。
備註:本文完成於M系統公司(M-Systems)和新帝公司(SanDisk)推出U3平台標準前,加上二者屬性不同,所以U3平台相關事宜並不在此文討論範圍內。U3平台參考資料請見相關報導
Tags: Firefox, Free, Linux, Software, 觀點, 閱讀
轉扭蛋不就是投錢、轉動圓盤的動作嗎?有什麼技巧可言呢?
今天在博客來發現了“YUjIN趣味扭蛋大蒐奇”這本書,雖然我沒買,不過我發現它的編輯說明中有提到“轉扭蛋的技巧”,內容如下:
最 後來談談大家最想要知道的,便是轉扭蛋的技巧。雖然可以直接向店家購買整套的膠囊玩具,但老實說這可失去了轉扭蛋的最大樂趣。但是,不顧形象的用力搖扭蛋 機,就真的可以搖到想要的膠囊玩具嗎?答案當然是絕對否定的。由於機器的底部是有洞的圓盤,因此其實你會轉到哪一個都是已經固定好的了。所以你能做的,便 是試著蹲下身體,大約將頭仰角45度,便可大約看見你將轉的下一個扭蛋是什麼顏色,接著再對照一個標籤上面的圖示便可猜出內容物了。
下次去轉扭蛋時不妨試一試這個方法是否真的可行?
三國演義,這應該是每一個人都知道的書,即使沒讀過,也應該聽過它的名字吧?
這本四大奇書之一的鉅著,不僅僅活躍於文字之中,像是漫畫、卡通、電視、電影甚至於電玩,都是很受歡迎的題材,尤其是日本人,甚至比中國本國還要瘋迷三國演義。
我就是一個很喜歡三國演義的人,原本三國演義、白話版三國演義、橫山光輝三國志等我都來者不拒,甚至光榮的三國志系列和真三國無雙我也都會接觸…但今天要和大家介紹的,還是文本的三國演義,但它蠻特別的…
好吧!我們直接來看圖說故事,看看這本三國演義有何特別…
就是它,看起來感覺沒什麼特別,只是感覺似乎有點厚?

哦…不會吧
?旁邊那個…是加大版的Memory Stick嗎?…不不不…這本三國演義就是長得這麼小!

來吧來吧…打開來看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連章節標題,甚至小插圖都有…

書本頁面特寫…其實字還算清楚啦!

定價99元…算是很實在的價格啦…

後記:其實當初看到這本三國演義口袋書,只是覺得它很有趣,我平常就特別喜歡這種希奇古怪的玩意兒,所以馬上就買下來了,至於 它的內容,當然是白話版的三國演義,很適合拿來當成故事書來看,尤其是體積超級小,隨隨便便就以放在口袋裡,等車的時候可以拿出來看,如果你要拿去廁所便便時看也是可以啦!只不過要小心不要把它掉進馬桶裡,不然就糗大了…相較於原本三國演義,它的內容比較精簡,故事也只描敘到“星落五丈原”,也就是孔明過逝這個部份,這也是比較美中不足的地方…